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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4版(2024年01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四川印发实施方案
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

       本报讯(记者 蒲晓莉)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四川省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旨在通过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改善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孕育的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建立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实施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普及行动,制定更新出生缺陷咨询标准、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两个标准”,一体推进“三级防治”,不断健全筛、诊、治、康、救“一体化”全链条服务模式,进一步畅通严重、疑难、复杂疾病转会诊机制,促进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全省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现三大工作目标:

       ——机构建设明显加强,基层宣教、县级筛查、地市诊治、省级指导管理、区域技术辐射能力全面提升,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独立开展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每个市(州)至少设置1个产前诊断机构,并依托产前诊断机构设置1个产前诊断中心,强化对辖区产前筛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每个市(州)均建有可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诊治服务的机构;全省系统化、规范化培训紧缺人才1500名以上。

       ——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更加普惠可及,三级预防措施精准落实,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保持在85 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0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达到98 ,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达到90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2023年县域全覆盖,2027年筛查率达到90 、诊断率和干预率均达到80 。

       ——一批致死致残重大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出生缺陷导致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0‰、1.1‰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