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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3版(2020年03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建立良好护患关系应遵循四原则
雅安市中医医院 田玉莲

    护患关系是护理人员在给病人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与病人之间建立的一种专业的人际关系。其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护患双方地位的平等性、护理人员的主导性及护患关系的时限性。


    在医疗行为中,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护患关系是治疗和护理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因此要遵循以下四点基本原则:


    一、护患关系应建立在现行的法律、法规框架内


    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护士的行为方式应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现代社会的医疗行为是社会行为,而不是个体行为,因此这种社会行为应遵守的规则就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其二是护士对待患者的态度应该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要在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角色模式界定的范围之内建立关系,患者就是患者,亲人就是亲人。对于亲人有对于亲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而对于患者也有相应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两者不能混淆,否则,护患关系就变得难以把握。 比如:子女发烧,护士在家里给予治疗和在医院里治疗患者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给亲属顺便的医学照顾,所表达的内容除了医学的援助外,更多的是扶助和亲情,因此这种医学的照顾只需要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办事就行,不必按照医院的常规模式行事,如每天进行常规查体和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等。而在后者,护士是在充当社会为民众提供医疗援助的角色,因此必须按照当前相应的规则办事。


    二、处理好护患之间职业与非职业的关系


    护士和患者都是普通的个体,护患关系是以医疗行为作为桥梁所建立起来的特殊关系,在护患关系的开始,可以是夫妻、恋人或朋友,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职业关系占主导地位,护患关系本身就会受到影响,这样就会出现角色混淆,从而导致护患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含糊不清。因此主导护患关系的是护士,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强调非职业关系应出现在医疗行为完成之后,或将关系的其他内容留到医疗行为结束后再发展。


    三、理解并正确应对患者的心理反应


    护士正确的态度和积极的行为是建立良好护患关系的基础。以尊重同感、真诚耐心的态度去理解患者及亲属,包括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利,尊重患者的内心意愿和感受,同情患者的境遇并给予关怀和仁爱,用真实的言行去信守承诺,妥善处理患者情绪反应等。因此护士良好的人格魅力和专业素养非常重要,其中人格魅力包括个人修养及稳定成熟的人格,专业素养包含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技能等。


    四、正确应用沟通技巧


    护患沟通技巧是护患交往中的重要手段,是建立良好护患关系的保证。正确选用沟通的形式和沟通的渠道,根据不同场景或不同的心理状态,尊重患者的个性特征、文化背景、生活习惯等因素,采用语言和非语言技术将护患之间的情感、需要和态度等心理因素进行传递和交流,沟通交流中强调护患关系的维护和护患之间的情感回应与流动。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人们的健康期待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由单纯意义的没有躯体疾病转变为身心健康和良好的社会适应性,在这种社会和医学背景下,护理服务质量的内涵也更加丰富和广泛,影响护理服务质量的因素也日渐增多。因此临床护士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除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能力外,更需要在与病人沟通交往中建立互信、融洽的专业人际关系,这样才能给病人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