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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3版(2023年03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尽快出台药师法
明确药师责权利 保障用药安全
综合中国证券报、健康报

     “用药无小事,做好用药安全体系建设是健康中国不可或缺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为今年全国两会带来了尽快出台药师法的建议。

       无独有偶,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魏新刚也建议,加快制定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制定统一的药师制度和准入标准,明确药师的责、权、利,保障用药安全。

       魏新刚表示,为了充分发挥药师促进合理用药的作用,国际上普遍采取立法的方式来明确药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目前,我国药师的管理仅有规范性文件供参考,尚无更高位阶的法律依据。我国药师在人员总量、服务能力、职业地位及法治化管理等方面还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由于我国药师法长期缺失,对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界定,导致药师对患者安全用药的保障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同时,药师队伍在弱化,其占整体卫生技术人员比率连续10年下降,医疗机构药师数量及增长率远低于医生和护士,这妨碍了医药护协同高质量发展。

     “健康中国战略的顺利实施,国民健康服务需求的有效满足,离不开我国全体药师队伍的积极参与。”谢子龙表示:“药师法立法滞后,相关法规政策之间缺乏协调,影响了我国药学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公众获得良好药学服务,也影响了我国药学教育的定位。”

       谢子龙建议,应加快药师法立法,对药师执业资格、职业地位、服务能力、药学教育等方面进行清晰明确的界定,将药师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要从构建中国药师管理体系、理顺药师管理体制、强化并规范药师培训考核与继续教育、明确药师实施药学服务标准、明确药师合理处方权、引导‘互联网+药事服务’模式良性发展等方面进行规范。”谢子龙说。

       魏新刚呼吁,通过立法促进药学服务体系建设与医疗保障的高质量协同发展,促进适老医疗健康服务的供给保障,形成安全有效的防治疾病的医疗模式。同时,通过药师法立法的指引价值,推动药师服务模式的转变,并通过药事服务费的形式体现其技术劳务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