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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头版(2026年09月1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看病找陪诊 首个国家标准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基本要求》国家标准(GB/T 47801—2026),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这是陪同就医服务领域首个国家标准。

谁可以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

标准明确将服务提供者限定为“机构”,区别于志愿服务。

服务提供者:通过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获取收益的机构。

服务对象:因行动、认知、地域差异等原因导致的就医不便者,或追求更好就医体验的个人。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直接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化陪同就医服务的人员。

陪同就医服务人员有哪些要求

◆基本要求

遵守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扰乱诊疗秩序,不误导服务对象,不干预医务人员的专业决策;

参加岗前培训并考核通过;

定期参加专项培训;

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

◆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具备同理心和人文关怀,能主动关怀服务对象身心状态;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主选择权、决策权、个人习惯和民族习俗;

良好的责任心意识和守时观念;

心理素质好,善于自我调节情绪;

保护患者的信息和隐私。

◆专业知识

医疗场景常识;

基本安全知识;

其他满足陪同就医服务正常开展的专业知识。

◆职业能力

就医安排能力;

协调与沟通能力;

情感支持能力;

应急能力。

陪同就医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领取预约号;

代买或代取基础医疗用品;

引导服务对象至指定科室、检查室或治疗区域;

预约检查、做检查准备;

样本送检;

领取药物和检查结果,必要时代发快递;

记录医嘱;

代取、复印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

办理出入院手续;

办理缴费;

生活辅助;

情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