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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新规落地 惠及民生多领域
□本报记者 冯若冰 整理

9月1日,一批涉及医疗卫生、家庭教育、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新规正式落地施行。其中,《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迎来大幅扩容,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同步施行,多项与群众就医、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调整值得关注。

基本药物目录扩容

保障基层用药需求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794种,较2018年版新增116个品种,覆盖各疾病系统临床主要病种,更好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具体来看,新版目录分别收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476种、中成药318种。记者观察到,与2018年版相比,新增品种中包含31种儿童适宜药品,进一步满足儿童用药需求。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聚焦临床刚需,精选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必备药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新版目录实施后两个月内,完成本机构用药供应目录的更新调整,按照积极规范配用原则,优先配备基本药物。

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

9月1日起,《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四川首部专门规范家庭教育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30条,涵盖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学校指导等内容。其中明确建立了对家庭教育严重失职、失能家庭的预警及救济制度。教育、公安、民政、卫健、妇联等多部门应当建立联动机制,为遭受学生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同时对其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并跟踪回访。

《条例》同时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常态化家访机制。

多项新规落地

赋能行业规范发展

除上述两项重要新规外,9月1日起同步施行的还有以下与健康、民生相关的政策: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6年修订)》9月1日起施行。新版规范强化了主要研究者和申办者的主体责任,加强了对试验参与者权益的保护,并增加了数据治理章节。

川渝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新规落地。重庆市药监局与四川省药监局联合制定的《重庆市 四川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对“经营地址无线下实际经营活动、只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的零售企业,经监管部门两次实地核查发现后将依法暂停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