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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版(2025年10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国家卫健委发布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
基层医卫机构配备降压药至少5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3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防治管理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R常见检查操作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T常见检查操作标准》。这3项标准均将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防治管理标准》适用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成人(18周岁及以上)高血压患者的管理。该标准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至少配备5大类降压药,包括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对于确诊的高血压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给予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应根据患者个体情况合理选择降压药物,逐步调定,尽可能在3个月内达到患者血压平稳控制。适宜患者也可应用或联合有临床研究证据的中药或中医适宜技术协同降压。如合并其他可干预的心血管病危险因素,如高血糖、血脂异常等,也应积极治疗。

       另外两项标准分别提出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数字X射线摄影(DR)检查、X射线计算机体层成像(CT)检查的一般要求、检查流程、诊断学要求、成像技术要求和影像质量要求等。

 (健康报记者 宁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