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婚检查出艾滋病,首诊医生要不要、能不能告知其伴侣”的话题引起媒体和社会讨论。
根据现行法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义务将感染的情况告知其配偶或伴侣。但是,当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医生代为告知的职责。因此,如果医生在感染者隐瞒的情况下选择主动告知其配偶或者伴侣,很可能因为侵犯隐私权而面临法律风险。
当感染者隐私权与配偶或伴侣健康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哪种权利?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武亦文表示,为破解婚检艾滋病告知困境,需构建多层次的制度解决方案。
从立法层面,厘清基本权利位阶与规范告知规则。通过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婚检场景下隐私权与健康权的位阶关系。鉴于艾滋病对伴侣健康的严重威胁,当感染者拒绝履行告知义务时,法律应作出倾向性调整,优先保护伴侣的健康权。比如,可以修订《艾滋病防治条例》,增设专门条款,对相关问题作出更明确的规定。
从医生执业保障层面,完善医生履职规范与风险防控机制。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制定专门的操作指南,明确医生在类似情形中的职责边界与行为规范。同时,应建立医生执业风险防控机制,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医生在面临投诉或法律纠纷时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护。
从制度衔接层面,构建多维度协同机制。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与婚姻登记的信息共享机制,在充分保护感染者隐私权的前提下,实现相关信息的合理流通。强化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法治教育与道德引导,通过多元化的宣传途径,增强其向配偶或伴侣履行告知义务的法律意识。对于故意隐瞒病情导致配偶或伴侣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构建有效的法律威慑机制。(据《中国卫生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