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将药品销售和广告宣传等不规范行为逐一列出,并全部作出了整改。”日前,贵州省贵定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对一起药品销售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时,某药店工作人员向大家介绍道。
今年4月,贵定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多家药店搞药品促销,在店面放置“加2元换购原品一盒”“买5盒得8盒”“买三送一”等促销标识。这些促销药品中,有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2023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发布《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药企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
5月20日,贵定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围绕上述药店行为是否违法、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到侵害、相关行政机关是否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等问题进行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上述药店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应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
听证会后,贵定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规范药品零售经营行为;加强药品销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强化警示教育,引导药店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