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页 版面概览
往期回顾
   
当前:3版(2022年02月1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实施医疗救助再救助政策
谢彧

本报讯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保障困难群众享受医疗保障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各区县医保局沟通、协调、对接,院内多部门、多人员配合,开展医疗救助再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于近日成功联网结算,同时也是该市首家落实医疗救助再救助政策的医疗机构。


    “没想到看病报销了这么多,在此基础之上,医疗救助还减少了不少费用,看病是真实惠。”72岁的舒大爷说道。患有右肺上叶恶性肿瘤的舒大爷在此次就医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通过“基本医疗”报销22555.57元、“大病保险”报销11589.95元、“医疗救助”报销8000元后,另外通过“医疗救助再救助”报销了2358.11元。


    据了解,此次救助政策主要的受益人群包括农村低收入人口(具体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参照农村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执行),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的个人。在倾斜救助(医疗再救助)机制下,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助(医疗再救助),救助比例为50%,救助限额为5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