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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3版(2021年08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妊娠合并糖尿病应及早干预
金堂纺织妇产医院 钟英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和诊断水平的提高,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的数量正在增加。妊娠合并糖尿病属于高危妊娠,对孕妇和胎儿均有害。但如果采取适当的临床干预措施,则可以将孕妇和胎儿的妊娠并发症风险降到最低。妊娠合并糖尿病给内科、妇产科和营养学等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一、筛查和诊断

 


    筛查和诊断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的管理至关重要。关键是确定合理的血糖阈值,即围产期不良母婴后果的风险阈值。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进行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符合以下任何1项或1项以上标准,诊断为妊娠糖尿病(GDM);空腹静脉血糖值(FPG)5.1mmol/L,服糖后1h:≥10.0mmol/L,服糖后2h:8.5 mmol/L。孕期筛查诊断为GDM后,应尽早通过饮食、运动和药物规范治疗。近年来,权威指南不断更新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标准。在2011年,美国糖尿病协会建议使用国际糖尿病和妊娠研究组(IADPSG)标准作为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同年,原卫生部工业标准委员会也对此进行了更新,并建议对妊娠合并糖尿病进行更严格的管理。

 


    二、恰当地治疗

 


    中国的权威指南“中国Ⅱ型糖尿病预防指南(2010版)”指出,糖尿病女性应在计划妊娠时,开始胰岛素治疗,并提出妊娠前血糖控制目标。对于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在诊断出妊娠合并糖尿病之后,首先可以进行饮食控制和运动疗法,经过饮食和运动干预1周后,若空腹血糖或餐前血糖≥5.3mmol/L,餐后2h血糖≥6.7mmol/L,或调整饮食后出现饥饿性酮症,增加热量摄入后血糖又超过妊娠期标准者,建议药物治疗。测量24小时血糖水平和相应的酮体,控制妊娠期目标血糖:餐前血糖≥5.3mmol/L,餐后2h血糖≥6.7mmol/L,夜间血糖不低于3.3mmol/L,如果血糖水平不达标,可以结合妊娠妇女对胰岛素的敏感性进行相应的治疗。目前,饮食疗法的原则是将孕妇的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围内,以确保母婴的合理营养摄入,减少母婴并发症的发生。然后,根据阶段妊娠中女性的体重确定每日摄入量,碳水化合物占50%~60%,蛋白质占15%~20%,脂肪占25%~30%,并建议少食多餐。


    低血糖指数(GI)饮食更有利于母亲和婴儿。但是,饮食控制很难满足所有患者的治疗需求,饮食控制也给患者带来很多不便,容易引起依从性差,饮食控制后如果发生饥饿性酮症,在阶段妊娠对女性危害更大。因此对于需要胰岛素治疗的患者,需要及时定期进行胰岛素治疗。这样对于降低围产期婴儿的患病率,减少巨大儿的发生率以及控制妊娠期妇女的血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药物治疗方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批准任何口服降糖药来治疗妊娠期间的高血糖症。尽管有文献报道在妊娠期间使用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治疗高血糖,但长期安全性尚未得到随访,目前已证明胰岛素是妊娠期间进行血糖控制的安全药物。因为胰岛素是一种大分子蛋白质,所以它不能穿过胎盘,也不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妊娠期间胰岛素治疗的理想特征应满足以下要求:1.有效:达标妊娠期血糖控制目标;2.安全性:低血糖发生少;3.方便:适合妊娠时期不规律饮食的特点。

 


    三、总结

 


    简而言之,目前尚无统一的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断标准,需要加强标准化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孕妇需要谨遵医嘱,定期进行筛查,妊娠合并糖尿病需要及时进行胰岛素治疗,尽早干预并尽早解决。据权威机构调查显示,超过90%的糖尿病孕妇患有妊娠合并糖尿病。在进行妊娠的过程中,中晚期孕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降低,如果此时胰岛素补偿不足,则她们容易患病;但其临床表现并不典型,葡萄糖耐量试验是主要的诊断方法。妊娠合并糖尿病的治疗原则是积极控制孕妇血糖,防止母婴并发症的发生。尽管妊娠合并糖尿病患者的葡萄糖代谢异常可以在分娩后恢复正常,但将来发展为Ⅱ型糖尿病的风险会增加,所以需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