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在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有10家外资医药企业的11个产品拟中选,涉及法国赛诺菲、美国通用、德国费森尤斯、以色列梯瓦等,外资企业中选数较前四批有明显提升。
“参与这次集采申报的外资企业约有50家。”姚宇说,外资企业参与集采的积极性正在提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国产仿制药正给外资企业带来竞争压力。
“外资药企对我国药品集采制度的认可度和响应度在提高。”龚波说,通过参与集采,外资药企的原研药也在不断惠及患者。比如原研药奥沙利铂价格降幅约83%,这将进一步惠及肿瘤患者。
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已经覆盖218个药品品种。下一步,按照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要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范围将持续扩大,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面和获得感。
观点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带来“双赢”
所谓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即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其目的是以量换价、降低药价和医保控费。
长期以来,国内医药购销领域的灰色利益输送为各方诟病,由于国内药品从生产企业到患者手中,中间要经过很多环节,每个环节都要进行加价,导致药品最终价格达到出厂价的几倍甚至十几倍,成为“看病贵”的重要成因。而销售代理制企业畸低的出厂价、自办销售企业畸高的推广费用都是公开的秘密,购销领域的混乱直接抬高了药品临床使用时的价格,让探寻药品合理价格成了“剪不断理而乱”的死结。
带量采购则是酝酿已久的医改重要举措。在目前医疗服务价格相对低廉的情况下,降低药品成本是最有效降低患者开支的方法。从现实角度而言,药价整体上确实有较大下降空间。一方面,带量采购承诺及时还款、联盟采购方式降低了药品生产、销售成本,堵住了“二次议价”、回扣空间,给企业明确发出销售承诺和销售预期,能将药企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对患者而言,相关部门承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保质保量且保证低价,通过以量换价,最终达到让医保基金降低总体用药花费的效果。
随着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全面实施,中标品种的销售费用会相应减少。从这个角度看,企业实际盈利水平降幅预计将小于药品降价幅度。根据医药类上市公司统计数据,营销成本整体达到了60%以上,因此,挤掉销售费用等“水分”,正是带量采购的初衷。药企获得带量采购订单,药价平均降幅52%,节省了60%以上的销售费用,药品生产企业仍有盈利空间,同时在更大范围内让老百姓享受到降药价带来的福利,结果就是“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