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目前有几种典型发展模式。其中,医疗机构开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发展相对平稳有序,但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养老机构开办的医养结合机构,大部分是内设一个医疗机构,只开展门诊服务,不能解决老人住院问题,且其运营成本相对较高。“医养签约”模式的问题在于流于形式,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缺乏利益驱动、协调机制和有效约束,很难开展实质性合作,且毁约成本低。此类模式往往需要政府“撮合”,难以市场化运作。“嵌入服务”模式效果较差,医疗机构嵌入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效果一般。
笔者认为,医养结合机构应同时具备较高水平的医疗、照护、人文关怀、健康管理等复合功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内设机构。为规范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首先需要明确机构准入标准。去年出台的《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提出的界定标准过于宽泛,导致医养结合机构层次差异过大、参差不齐。国家应明确医养结合机构准入条件和等级标准等。
同时,尽快制定出台管理规范,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医养结合机构上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