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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版(2020年05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医卫界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本报综合

2020年四川省两会召开期间,医疗卫生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上议案、提案,为“健康四川”发声,畅谈他们心目中的“健康四川”,为健康四川建设建言献策。

 

以医防结合
推动疾病预防体系改革发展

省政协委员、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 沈骥

此次四川省两会期间,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健全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救治体系已写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对此,省政协委员、省卫健委党组书记沈骥表示,四川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能力建设仍需加强,计划在省市层面用几年时间建设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把过去完全独立在医疗机构以外的预防机构和临床医学合并,以医防结合来推动疾病预防体系的改革发展和能力提升。


在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改革方面,需要完善预警、疫情研判、紧急启动方式、战略物资储备等机制,并通过招大引强、培养本地专家等多种举措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还要强化涉及到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医疗救治体系,因为最好的防疫方法就是医疗,实现病人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就意味着管好了传染源,切断了传播途径。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增强防控重大传染病能力

省政协委员、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原一级巡视员 杜波

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考验了全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此次疫情损失巨大,政治账、经济账、民生账都难以估量,必须深刻吸取教训,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纠正和弥补。


一是切实加大设施设备投入。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疾控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认识传染病防控一刻也不能松懈。进一步将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立足“预而不用”“用时足够”,加大投入,建设一批储备传染病医院,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照国家配置标准和填齐补平原则,持续安排3~4年,力争解决疾控机构仪器设备不达标、检测能力弱等问题。


二是强化疾控机构职能职责。赋予疾控机构传染病预防、治疗、监管职能。在强化重大公共卫生政策研究、疾病预防控制关键技术研发、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的同时,积极推进一批疾控中心以传染病治疗为突破口,探索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医防结合体系建设。 


三是提高疾控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健全统一的疾控信息标准体系,推进网络实验室建设,强化实验室“检验一锤定音”、传染病预警、流行病学调研查、应急处理等核心能力,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干预措施建议。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督促各级严格按照《疾控机构编制的指导意见》核定人员编制。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疾控人员薪酬待遇,建立绩效工资水平和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疾控人员绩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同级医疗机构平均水平。


五是激发疾控体系的活力。切实落实“两个允许”政策,对疾控机构实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政策,鼓励在完成政府指令性工作外,利用检验检测等技术,向社会开展技术服务,事业收入扣除成本性支出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完善人才管理和评价机制,继续在规范化和精细化上下功夫,开展爱岗敬业三年行动,通过严格管理防范风险、提升质量。

 

确立疾控独立行政主管部门
引领体制改革

省政协委员、自贡市中医医院院长 邓昭红

现疾控边缘化现象“日趋严重”,人才队伍不稳定、话语权不足、疾控体制改革“五花八门”等问题,导致疾控体系的改革迫在眉睫。


改革疾控体制机制,将其作为政府直接管理的行政部门。赋予疾控机构承担组织协调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的相关行政权力,快速处置疫情,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应急处置效率,改变疾控工作中说得多落实整改少的局面。


整合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成立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局。将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卫健部门独立出来,与疾控机构整合,成立公共卫生事务管理局,理顺“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促进公共卫生工作从指导到监督一条线,自上而下管理一条线。


明确疾控机构工作范围,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应将三大公共卫生工作作为疾控的首要任务和主要工作范围,通过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加大投入、提升能力来统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上新台阶,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加强疾控机构人员队伍
建设刻不容缓

省政协委员、乐山市疾控中心地方慢性病防治所所长 秦利平

增加人员编制并加快使用进度。为疾控机构在省编办发(2015)84号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编制,做好人员和技术储备。同时加快编制使用进度,规定新增编制只能用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向预防医学和卫生检验专业倾斜。


改善人员待遇并建立有效的奖励机制。疾控机构的人员待遇应不低于同级卫生行政的水平。通过增加专项经费的投入,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做事、创新作为。


建立持续的培训、继续教育以及学术交流制度。预防医学作为医学的一个分支,实践中仍然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应建立鼓励疾控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的政策和经费保障,持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