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华宇)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未来,我省县域医共体将通过实行“八统一”管理体系,进一步推动医共体服务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根据《意见》,“八统一”管理即在县域医共体内部,通过治理结构改革,实现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和信息等方面的统一管理。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为了解决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推动技术、人员、管理和服务切实下沉到乡村两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在统一编制和岗位管理方面,机构编制部门对县域医共体内县乡两级各成员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并优先保障县域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的用人需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则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动态优化调整岗位设置方案。
在人员管理上,我省将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引才留才吸引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同时,县域医共体将成立党委,制定章程,建立行政办公室,出台具体管理办法和内部帮扶计划。
在经费管理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按县域医共体服务常住人口总额预算,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此外,县域医共体还设立了资产财务管理部门,实行财务收支统一管理,集中核算。
在药物管理方面,县域医共体内建立统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账户,推动实现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统一采购、统一价格、统一支付货款、统一配送。
在信息管理上,县域医共体将建设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并逐步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保结算一体化。此外,还将提供分时段预约、远程会诊、在线支付、检验结果推送等服务。
为了保障“八统一”管理的顺利实施,《意见》还从加强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和强化督促评估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将加强工作协同,形成改革合力。市(州)也将每季度开展县域医共体“八统一”落实情况评估,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据了解,我省推行县域医共体“八统一”管理,是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健康中国建设、构建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的四川实践。这一创新性的改革将有力地推动我省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