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可能带有与人类共患的传染病。野生动物生存于自然界,自然繁衍生息,在觅食、迁徙、群居等活动中,存在感染病原生物并在动物中相互传染的风险。某些传染病病原体通过一定的方式还可以感染人类,引起人畜(禽)共患传染病。常见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病原微生物,主要包括细菌和病毒。比如SARS、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原体为病毒,来源大量证据指向野生动物。鼠疫的病原体为鼠疫杆菌,病原体主要来源于野生鼠类。另一类常见的病原体为寄生虫类。如囊虫病、旋毛虫病、猪弓形虫病等,病原体为寄生虫,常见于野生动物,通过饮食途径感染脊椎动物和人类。野生动物在感染病原体后可能导致死亡或者自愈,也可能成为病原体携带者。特别是野生动物的病原体携带者,是传染病病原感染人类的巨大风险。人类在捕杀、运输、销售、加工、食用野生动物等环节时,会因接触感染人类并导致人际间传播。野生动物导致人类的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程度视其病原体的病种、毒性、感染量、人体免疫力等因素而定,所造成的后果不一,有的传染病对人类可能会产生致命伤害。
野生动物可能带有致命毒素。某些野生动物的一些脏器或组织,天然含有有毒成分,人类食用后会导致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比如河豚鱼的卵巢、肝脏等部位含有河豚毒素,很少剂量就可能致人死亡。某些贝类含有麻痹性贝类毒素,可引起神经麻痹等症状。某些野生动物除了天然带有毒素外,有的还会通过生物富集、食物链放大等作用,在体内蓄积有毒金属污染物,使其含量大幅增加。人类长期食用后,可造成致畸、致癌等慢性毒性作用发生。
人类捕食野生动物有可能造成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引发威胁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良事件发生。其原因如下:一是在捕捉过程中,人类会直接接触野生动物,病原体可通过接触传染人类。二是野生动物的交易多为地下交易,在流通过程中逃避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安全性无保障。三是绝大部分传染病病原体和有毒有害成分看不见、摸不着,人们对其危害容易忽视。四是在加工野生动物的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随着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虽然人们对野生动物所致的传染病或其引起的食物中毒有了一定的认识,对其危害的应对措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受自然科学发展局限性和有限性的影响,现有的科学技术尚不能完全解决传染病控制、食物中毒治疗中的突出问题,比如目前尚没有杀灭病毒的药物、没有特定食物中毒的解药等,加之由野生动物引发的新发传染病时有发生,而且在发生后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都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因此全社会、全人类都要充分认识到捕食野生动物的致命危害,人人都要争当保护野生动物的卫士,珍爱健康,禁食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和谐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