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男子带着患癌老人在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办理值机时,被拒绝登机的视频引发关注。此视频一经网络曝光,旋即引发热议。不少网友将批评矛头指向航空公司,认为航空公司直接拒绝癌症晚期乘客登机的做法十分冷血,缺乏人道主义关怀。不过也有网友认为航空公司的规定亦有道理,对他们的顾虑与做法表示理解。
同一事实,看问题的角度或出发点不同,得出的结论也必然相异。不难发现,航空公司之所以拒绝患癌乘客登机主要是基于安全考虑,此种做法并非没有依据。一方面,有资深航空业内人士表示,飞机毕竟不同于其他交通工具,在高空环境下,存在很多未知风险。在此期间若出现旅客身体不适的情况,机上乘务人员和医生旅客或许可以给予乘客一定的应急帮助,但是,如果乘客本身就病情严重,后果很难预料。另一方面,通过相关报道来看,目前大多数航空公司都明确强调,部分残疾人、临产期孕妇、新生婴儿、患有某些疾病或在乘机前做过手术的人群,其身体状况可能不适宜乘机。
不过话说回来,患癌乘客家属的诉求也有理有据。一则,既然登机前已经成功买到机票,乘客下意识地认为就没理由上不了飞机,这种想法也是人之常情。二则,当事人不仅签署了承诺书,还提供了医院证明,且有家属陪同,暂且不论这些保障是否可以确保患者乘机时安全无虞,但至少可以证明他们的确做了充分且周到的准备。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仍然直接拒绝他们登机,当事人不能理解、难以控制情绪属实也情有可原。就此引申而论,患者家属可以说已经将所有安全责任包揽,但仍不能换取一个登机的机会,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值得引起深思。
其实,说来说去,此事之所以引发争议,从根本上讲,乘客事先并不知道自己无法登上该航空公司经营的飞机,但从做法上看,矛盾还是难以避免,主要原因在于该航空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细节上存在简单粗暴之嫌。
实际上,根据我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其中第三十四条明确不予承运的患者,仅包括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并未具体强调癌症患者不可以登机。基于此,航空公司出于对旅客的安全考虑,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定一些内部规定对国家上位航空法规加以细化,倒也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就可凭此将想登上飞机的乘客“拦下”,也不意味着相关规定就不能及时调整。试想,如果每家航空公司都这番操作,那么癌症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合理诉求与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民法典》规定的公共运输承运人的法定缔约义务又该如何履行?就此进一步而言,癌症患者,尤其癌症晚期患者,生的希望也许已经很小,某种程度可能更格外需要社会各界予以更多的帮助与支持。
综上而言,从事客运服务行业者考虑效率与风险可以理解,但不能让一些特殊乘客被一条条“规定”拦下,而应在内部规定与乘客诉求之间寻找一个最佳平衡点,在平衡安全风险与人文关怀方面多一些智慧和情怀。(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