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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医院院长退休两年后,站在了法院的审判席上
涉贿近千万 租老楼放赃款
《南方都市报》

在山东淄博,中心城区主干道金晶大道南首东侧,在距离火车站200米的地方,就是由百余年前小小的“铁路诊疗所”发展而成的三甲医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今年,这座百年医院迎来了114岁华诞。而曾执掌该院11年之久的段明福,却在退休两年后,日前站在了沂源县法院的审判席上。


段明福被指控在担任院长11年间收受财物961.3万元,“收受贿赂金额不分大小、不分人员、不分领域,金额小到1000元购物卡、大到120万元的银行卡;对内收单位职工的钱,对外部经销商的贿赂更是来者不拒。”


他“收钱但不露富”,将赃款分三份处理:400余万元现金存放到自己家中;100余万元现金存放到租来的郊外偏僻的破旧楼房里,且对门住着一位常年不关门的精神病患者;剩余的300余万元委托他人进行理财。

 

曾获当地表彰
任职医院院长长达11年

 

段明福,1957年5月生,山东淄博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段明福长期在淄博从医,曾任淄博市中医院副院长,淄博卫校副校长等职。


经过近30年的奋斗,段明福从一名医疗系统默默无闻的小医生成长为当地名医,曾三次被淄博市委、市政府评为市技术最高奖——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据当地媒体报道,段明福做医生期间病人很多,多数病人是奔着他的医术和威望而来。为了减少病人等候时间、多看病人,他上班不敢多喝水,免得因个人如厕耽误病人看病,他还时常为无钱的病人出钱买饭和回家的车票。


2006年9月,段明福获任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这是他从医之路上的转折点,也是他贪腐之路的起点。
赴任当天下午,段明福在领导班子分工会议和全院职工大会上强调:从今天开始,所有人都是党的人,都是医院的人!今后只看对医院的贡献、对事业的忠诚和积极配合推进业务发展的干劲。


然而当了医院“一把手”之后,个人利益膨胀,段明福的人生目标也发生了180度转变,从最初“立志工作、救死扶伤”的好医生蜕变成了反腐蛀虫。


2011年,该院改名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段明福继续担任院长,执掌该院长达11年。2017年11月退休。

 

在家设佛堂烧香占卜
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2019年2月底,段明福被通报接受审查调查。8月28日,淄博市纪委监委通报,开除其党籍,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通报:段明福在家设立佛堂、烧香占卜,搞迷信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对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收取医疗费用负有领导责任;对有关承包科室违规发布医疗广告问题整改不彻底,导致问题连续发生,造成不良影响。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供应、工程建设、承包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职称评选、人员招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在办公室大肆收钱
租郊外偏僻老楼存放赃款

 

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面对承办检察官的讯问,段明福供述:“我收受贿赂金额不分大小、不分人员、不分领域,金额小到1000元的购物卡、大到120万元的银行卡,我当上院长之后,2007年收受了医疗器械经销商马某的一笔20万元贿赂款,第一次收受这么多钱,可以说当时既惊喜又害怕。”


此后,段明福收钱肆无忌惮,担任医院院长的11年间,其受贿领域遍布医院各个角落。


段明福“爱钱但不乱花钱、收钱但不露富”。据查,他收受的人民币900余万元既不存到个人和家人银行账户,也不全部理财。他将其中的400余万元现金存放到自己家中,另外100余万元现金存放到租来的郊外偏僻的破旧楼房里,且对门住着一位常年不关门的精神病患者,剩余的300余万元委托他人进行理财。


段明福还是一个“两面人”,他供述“我自从当了院长以后,就有点伪装自己了。上下班都是让驾驶员车接车送,但是车接我的时候都不进小区,在小区外等着;快到单位的时候,我就下车步行进医院;上班了就在办公室大肆收受贿赂。我收受的这900多万元钱财绝大部分都是在办公室收的。”


他在忏悔录中写道:“我任院长11年来,不学政治、不懂政治,台上振振有词,大讲革命道理,反腐倡廉,无私奉献,给干部职工提这要求那要求,豪言壮语。台下收受贿赂违法犯罪、作风腐败,违反国法党纪,干见不得人的勾当。”

 

被控受贿961.3万
200余名医疗系统人员听庭审

 

2019年11月8日,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段明福涉嫌受贿案,在沂源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2007年2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段明福利用担任淄博市第八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采购、药品供应、工程建设、承包经营、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职称评选、人员招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35名个人和单位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61.3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段明福上缴全部赃款。


在庭审现场最后陈述阶段,在200余名医疗卫生系统干部和部分沂源县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段明福面向法庭作深刻检讨:“我从一名中共党员干部,正高三级专家、省部级劳模,堕落为一个罪行累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的罪犯,影响极其恶劣、罪大恶极。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对不起政府、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家庭。我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国法的严惩,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