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蒲晓莉 黄希)近日,记者从泸州市卫健委获悉,为切实维护市民健康权益,泸州市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联合打击“医托”跨部门工作机制。同时,联动省属医疗机构、医院周边社区居民,建立线索摸排、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执法、宣传预警等快速响应机制,加大对“医托”各个环节参与者的惩治力度,重拳整治“医托”乱象。
根据工作机制,公安部门对医疗机构周边及重点区域开展高密度巡逻防控与网络空间巡查,对实施纠缠、恐吓、胁迫的“医托”团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或治安拘留;对构成诈骗罪、强迫交易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对雇佣“医托”招揽患者、违规外包出租科室、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病历文书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参与“医托”骗诊、夸大病情过度治疗的医务人员,严格依据医师法等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聚焦涉事医疗机构及周边场所,严查无证经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行为。对为“医托”提供便利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价格法等,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证照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就公众如何防范“医托”诈骗,有关部门也做出了温馨提示:大家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轻信陌生人的“专家号、有熟人、更便宜、包治好、特效药”等搭讪,切勿相信所谓的“仙草神药”“祖传秘方”,以免延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