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用户爆料称在千岛App购买潮玩卡牌后,在申请退款时遭遇奇葩要求。卖家要求上传“连续扇孩子耳光5分钟”的视频,并将此作为退货条件,否则不予退款。事件发生后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热议,随后有媒体发文报道了该事件,掀起网络舆情。专家表示,这种要求本质上是在教唆和胁迫家长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事件发酵
舆论争议与平台回应
近日,11岁女孩的母亲李云发现孩子在千岛App购买500多元卡牌后申请退款,卖家要求上传“连续扇孩子耳光5分钟”的视频作为退货条件,否则不予退款。
李云将聊天截图发布至网络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微博话题#潮玩平台退款要求扇孩子耳光5分钟#登上热搜,多家媒体跟进报道,批评平台规则侮辱性及监管缺失。
此外,还有用户爆料千岛App“福袋”玩法涉嫌赌博,类似2009年明令禁止的抽签机制。
针对此事件,千岛官方微博@千岛潮玩族发布声明,称涉事交易为个人闲置交易,聊天截图系卖家私聊内容,平台未制定“扇耳光”规则,但承认服务存在不足,承诺优化售后机制。
记者调查发现,“扇孩子耳光退款”的奇葩要求,早有“先例”:2024年1月30日,自媒体“地球人研究报告”首次曝光闲鱼卖家要求“扇小孩耳光5分钟”作为退款条件,并提到部分卖家要求“脸部肿胀度≥2厘米”或“手写5000字检讨”。
网友评论
退款要求堪比虐待
该事件引发热议,有网友怒斥,“退款要求堪比虐待,这是商家能说的话吗?”“孩子犯啥错也不能允许家长暴力执法吧。”
也有声音试图“合理化”卖家行为,说卖家如此苛刻的条件是为了防止成年人以未成年购买为借口白嫖商品,还有人说“盲盒拆后贬值很难再出售,交易前早有不退款约定”,不能损失让卖家承担吧。
专家发声
教唆“家暴”属违法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11岁女孩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从事网购的花费超出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未追认,该网购行为未生效。”
付建表示,平台并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所有商品,但需对高风险商品履行审核义务。对于未成年人的不合理交易,平台有义务协助家长与卖家协商退款,“若平台消极不作为,家长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网信部门投诉平台。”
而卖家要求家长拍摄扇耳光视频,付建表示,这种无理要求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这种要求本质上是在教唆和胁迫家长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媒体点评
绝不容忍“扇娃”自证
“连续扇孩子耳光5分钟”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属于恶意教唆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卖家是怎样的身份,这样的要求都可谓荒唐至极,不仅严重挑战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碰法律底线,绝不能用轻飘飘的“玩梗”加以解释。
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与此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从这个角度看,卖家诱导、胁迫家长对孩子施加暴力,其行为本身就可能构成“教唆侵权”。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无理要求,强迫家长以伤害孩子的方式“自证清白”,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这种将交易纠纷转化为家庭暴力的逻辑,只会助长“以暴制错”的社会戾气,恶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平台作为运营方,对入驻卖家尽到审核与管理等义务是最基本的责任。若只是以“协商沟通”的说辞推脱,实际上是对监管职责的无视,也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
当然,正如有网友所指出的,一段时间以来,之所以总有卖家对未成年人消费退款提出无理要求,是因为如果“孩子误操作”成为可随意使用的退货借口,可能助长不当交易行为,损害卖家正当权益。
这确实是硬币的另一面,但也恰恰说明平台不能置身事外,必须通过扎实的规则与措施,在买卖双方之间寻求平衡。例如,平台可以事先明确此类情况的鉴定标准、处理流程,让卖家在面对争议时有章可循;或引入人脸识别、实名认证等技术手段,从事后争议转向事前防范……
现实中,未成年人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其手机进行游戏充值或网络购物,导致事后退款维权受阻的案例,经常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尽管法律已确立基本原则,但在具体场景中,退款标准的细化、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明确,以增强规则的可操作性,提升纠纷的解决效率。此外,家长同样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既要管好支付工具、用好家长控制模式,更要通过日常的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金钱观。(据《中国青年报》、记者深观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