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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版(2024年07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陪产假不能“看上去很美”
□谭敏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劳动纠纷案例: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王某因休陪产假,被公司认定旷工而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行为构成违法解除,应依法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陪产假是在妻子享受产假期间,丈夫也享有的在一定期限内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这一休假制度有助于男性更好地参与到育儿过程中,可以减轻女性在职场中可能遭遇的就业歧视,也是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有力举措。

       可是,陪产假这一生育福利却存在落地难的窘境,有时只是“看上去很美”。事实上,有许多奶爸并没有享受过陪产假。有的是因为单位不让休,有的是因为怕影响工作、怕被扣钱不敢休,还有的根本不知道有陪产假。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中,休个陪产假就把工作休没了,也正说明了陪产假在执行中的困境。

       要将陪产假从纸面落到实处,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之前已有人提出,或可将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改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关部门不妨考虑其可行性,加速让陪产假这一福利由纸面变成现实。 (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