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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4版(2023年04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四川全面构建托幼(育)机构线上卫生自查体系
搭建监管“数据大厦” 筑牢儿童健康底线
□本报记者 白华宇

       我省全面推行“托幼(育)机构线上卫生自查”,推进托幼(育)机构卫生监管数字化、信息化、规范化发展,将四川省托幼(育)机构低耗能高质量提升、规范化优质化管理,与更加便利快捷的现代科技紧紧联系在一起,共同构筑托幼(育)机构在线监管“数据大厦”。目前,全省共有12207家托幼(育)机构注册进入本系统,基本实现了省内全覆盖。四川省是全国第一个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展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的省份,让托幼(育)机构卫生监管插上信息化的“翅膀”。

       有方案

       实现线上线下监管一体化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省级出台一系列关于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托幼(育)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增多。但很多托幼(育)管理薄弱,导致儿童营养、运动、视力保护、心理健康、照护、饮水安全等问题时有发生。针对这些问题,“托幼(育)机构卫生自查”平台应运而生。

       该自查平台依托“四川省托幼机构信息服务平台”和“四川智慧卫监”双平台,可实现普法宣传、在线自查、数据分析、综合评价、监督整改等功能,适用于手机APP和电脑PC端。每个托幼(育)机构都可注册一个账号,通过操作手册填写相关自查内容并上传证明文件即可完成。监管单位可以在后台实时查看自查情况、监督指标合格情况和被监督单位基本信息,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卫生监管效率。

       与传统的卫生监督相比,使用该自查系统更加直观,所有监督总数、指标、占比等数据都可以自动统计为简单明了的可视化数据,从而更加清晰地了解数据的趋势和分布规律。此外,该系统还能够帮助查漏补缺,完善托幼(育)机构卫生监管漏洞,确保儿童安全不受影响。

       有资源

       专家组助力高质量监管

       2022年初,我省牵头成立了由省优生托育协会、省市县卫生执法、疾控、妇幼、托育、网络和教育部门组成的托幼(育)机构卫生工作专家组,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和推敲,共同研发自查指标48项,印发依法执业宣传手册1600余册,并在实施阶段联合多部门开展培训和监督执法工作。通过多部门相互协作,进一步缓解了过去对“小多散”托幼(育)机构“执法难,普法难”的困境。另外,我省还组织省市优生托育协会、华西医院、成都大学医学院、市州支队的托幼(育)健康领域专家,分别对全省开展了“大调研”和“执法+专家”专项检查,共检查21个市(州)153家托幼(育)机构,确保要求落到实处,杜绝弄虚作假。

       2023年春季,全省托幼(育)机构录入自查系统本底为12207家(注册)。其中,公办机构4122家,民办机构7983家,其他102家;托育机构964家,幼儿园9676家,托幼机构(托幼托育一体化)1567家。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托幼(育)机构在传染病防控、接种证查验、环境卫生等方面做得相对较好。

       有效率

       监管效能达到新高度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查工作已经开展一年,取得了显著成效。托幼(育)机构依法执业水平明显提高,卫生健康监管效能达到新的高度。2023年,各项自查指标合格率均较去年有所提升。

       通过自查系统,管理部门可以全面掌握托幼(育)机构的办园、备案情况和自查参与度。同时还能够了解托幼(育)机构在传染病防控、儿童卫生保健、饮水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指标情况,分析突出和共性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托幼(育)机构则通过线上自查学习掌握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对标各项卫生指标,找差距补短板,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此外,各辖区监督执法机构以自查结果为参考依据,开展线下核实和监督指导。他们将自查结果与监督频次、处罚通报、信用体系、星级评定等挂钩,强化结果运用,真正赋能机构规范发展,从而筑牢儿童安全和健康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