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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头版(2023年02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印发
新时期乡村医疗卫生发展号角吹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内涵要求和主体责任,吹响了新时期乡村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的前进号角。

      织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

  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

  智能化、数字化应用逐步普及

  提高县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以及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能力

    全面提升乡镇卫生院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强化县域资源统筹布局

  建立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应进一步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壮大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切实增加全科、儿科、儿童保健科以及中医、护理等紧缺人才供给

    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高到45 左右

  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对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