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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患者主诉 规范开展疼痛诊疗
据新华社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23年2月起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方案》指出,医务人员对患者原发疾病进行诊断及治疗的同时,应当提高疼痛管理意识,重视患者疼痛主诉,全面评估患者疼痛病情,规范开展疼痛诊疗。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疼痛治疗中的作用。

     《方案》要求,2022至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逐步推广疼痛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医院疼痛综合管理制度,规范疼痛综合管理流程,提升疼痛诊疗能力和相关技术水平,力争实现试点医院门诊、急诊和住院患者及时获得疼痛诊疗服务。

     《方案》明确,2023年2月至2025年12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试点医院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工作,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会同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指导。试点医院应为二级以上医院,具备麻醉科或疼痛科,具备开展疼痛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良好的疼痛综合管理工作基础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