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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5版(2026年02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莫让不良微短剧 损害儿童身心健康
□健平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管理提示,指出当前儿童类微短剧存在的“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等问题,强调应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儿童类微短剧乱象的存在,反映了未成年人保护在社会层面与家庭层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儿童类微短剧在快速兴起,但有一些微短剧为博流量,刻意塑造心机儿童等形象,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不良观念,让儿童演绎“霸道总裁”“校园霸凌”等情节,拍摄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内容。这些离谱的创作侵蚀童真底色,扭曲儿童价值观,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双重伤害。

童年不应被流量裹挟,童真需要法治保护。我国已出台多部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作、发布、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对未成年人节目内容、演员权益等提出了细化要求。法规之剑高悬,却仍有儿童类微短剧乱象发生,这是相关行为主体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结果,是对法律法规的漠视与践踏。其背后原因包括:部分制作方和平台为追求流量,无视法律红线、道德底线与社会责任,降低创作标准、把关不严;监管层面手段不足、惩处力度不够;有家长对拍摄内容、风险隐患缺乏实质性了解,监护不力,更有家长存在认知偏差,认为演艺行业收入高、来钱快,“望子成星”,甚至不惜为此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而被“收割”。

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必须凝聚多方合力。制作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推出更多向善向美的儿童题材作品;平台应完善算法筛查与人工审核,对儿童类内容设立更高门槛,压实审核责任;监管部门应建立“内容审查——平台问责——制作追责”的全链条机制,强化跨部门协作,推动违规内容快查快处;家长作为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应主动鉴别不良内容,拒绝让孩子参演不良短剧,同时摒弃功利心态,将孩子的身心健康置于首位,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还孩子一个纯真健康的童年。

只有每一部法律都被严格执行,每一位家长都尽责担当,儿童方能在数字浪潮中葆有纯真、向阳生长。 (据健康报公众号)


编后语

作为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产品,儿童类微短剧本应守护童真、传递美好,成为孩子们成长路上的有益陪伴,但当前,部分作品在流量裹挟下乱象频生。

我们注意到,一些儿童微短剧刻意植入成人化情节、宣扬不良价值观,将孩子塑造成“小大人”,演绎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内容。这种创作不仅透支童真,更会扭曲儿童价值观、伤害其身心健康,背后反映的是部分制作方、平台对流量的盲目追逐,以及对行业责任、法律底线的漠视。

童真不可辜负,成长不可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未成年人节目作出明确规范,但乱象仍未根治,亟须多方协同发力、形成合力:制作方需摒弃流量执念,坚守创作初心与社会责任;平台需压实审核责任,筑牢内容传播防线;监管部门需强化监管惩处,让法规落地生根;家长更要摒弃功利心态,做好监护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