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明确制定目的依据、“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容错纠错”的基本原则及适用主体,将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纳入其中;
●第二:聚焦“怎么干才合规”,细化成果转化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的19类尽职事项,为各类主体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
●第三:针对“干错了怎么办”,明确了15种免责情形和追责边界,在尽职前提下,因政策变化、市场波动、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转化不及预期,或已履行规范程序(如公示、第三方评估)仍出现争议的,可予以免责,切实区分“探索性失误”与“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建立“内部认定+部门认定”的双轨程序,确保认定工作客观公正、有据可依;
●第五:明确解释部门、文件实施时间及有效期,保障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11月18日上午,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新闻发布会,围绕政策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实施安排及社会关切问题回应记者提问。
《工作指引》已于近日公开发布,自2025年11月28日起施行,试行两年。该文件的出台,旨在落实国家及四川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部署要求。《工作指引》通过明确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免责情形、认定程序,破解转化“不愿转、不敢转、不想转”问题。
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是连接科研与临床应用的关键环节,对提升医疗水平、改善民生、引领和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记者了解到,此次《工作指引》将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适用范围,其中针对医疗卫生领域的专项规定,将为全省医疗机构科研成果落地提供政策保障,推动医学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临床应用”。
破解“不愿转、不敢转、不想转”难题
《工作指引》共5章20条,构建起总则统领、尽职定标、免责划界、认定保障的完整制度框架,对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于担当的良好创新生态,充分释放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怕犯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效能的突出堵点,影响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发布会上,省科技厅机关党委书记赵敏介绍,为破解这一难题,《工作指引》构建了“激励+保障+容错”协同政策体系,与上位法及现有政策紧密衔接,为改革举措提供安全垫,解决了“敢不敢转”的后顾之忧。
《工作指引》聚焦核心创新主体,覆盖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同时鼓励中央在川科研力量参照执行,通过“尽职要求—免责情形—认定程序”闭环设计,从制度层面根除“不敢转”的思想障碍。
此外,为激发主体内生动力,《工作指引》将引导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从被动免责转向主动转化,为四川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
赵敏介绍,下一步,科技厅将指导各类创新主体做好《工作指引》的贯彻落实,加强政策培训和解读,细化内部实施细则的研制,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三方面发力推进医疗科技成果转化
针对医疗领域科技成果转化这一行业关切,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江涛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四川将从三方面发力推进医疗科技成果转化。
首先,是持续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环境。将学习贯彻《工作指引》,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同时,强化省级层面科研策源和成果转化统筹,持续推进全省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建设,努力实现体系化实施重大科研攻关和系统化推进成果转化的格局。此外,还将推进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已经依托四川省医学会挂牌省医学创新转化研究院,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健全运行机制,引入职业经理人,为全省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助力赋能。
其次,是培育研发转化一体化平台。今年10月,四川已经立项公布了7家研究型医院和6家研究型病房建设单位,将推动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品和新器械创新和应用,努力建成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研究型医疗机构。下一步,还将支持建设医研企联合实验室,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新路径,促进临床需求、技术研发与产业转化顺畅衔接。
再次,是推动科技赋能基层医疗卫生。编制适宜技术推广目录,培训适宜技术推广骨干,以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聚焦数字诊疗、疾病监测、慢病医防融合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等领域,新建一批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动新技术在医联体内试点应用。
据悉,目前,四川卫生健康领域具备良好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基础条件:拥有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梯次布局、上下衔接的行业科研平台,聚集了大批高层次科研人才;健全了医学科技项目管理、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等政策体系,巩固高水平医院临床研究试点成效;打造了天府国际生物城等产业园区,今年还成功举办四川省首届医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大赛,一批优秀项目已签约落地,为更高水平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