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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快推动创新药临床应用
创新药入院 建立“绿色通道”

       本报讯(记者 冯若冰 喻文苏)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经信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畅通创新药入院流程,快速推进创新药直达进院;优化新上市的创新药服务流程,落实集中带量采购、价格联动采购、备案采购等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实行随时申报、自主定价、直接挂网,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高创新药挂网效率。

      《通知》明确,建立创新药入院“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在获悉创新药挂网信息后,按照“按需配备、应配尽配”的原则,确保有明确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快速进入临床应用。医疗机构不得以未进入医保目录、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次均费用、公立医院绩效监测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入院。

      《通知》提出,建立创新药使用激励机制:优化创新药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国谈创新药按单行支付双通道管理机制、DRG/DIP除外机制、特例单议机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病例费用超出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的,支持申请特例单议;完善创新药除外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暂不纳入DRG/DIP;医保部门按规定代结算货款,支持国谈创新药加快资金回款。此外,优化医院监测指标,建立创新药进院台账,优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指标,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保支付改革等为由限制创新药临床应用。

      《通知》强调,强化创新药推广应用: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创新药临床研究,形成专家共识,推动创新药在临床指南中的广泛应用;开展创新药临床应用场景建设,支持重点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组建“1+1+N”医工联合体;建立创新药临床应用综合评价机制,对创新药的临床应用效果进行跟踪评估,为医保支付等政策调整提供参考;鼓励创新药纳入商保;鼓励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优化保障,将更多符合规定的创新药纳入赔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