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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版(2025年01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省政协委员田超
建议逐步将免陪照护服务纳入医保
□本报记者 王丹

       四川省政协委员、省肿瘤医院乳腺科主任医师田超介绍,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例持续攀升,对医疗照护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目前,在“421”的家庭模式中,“一人住院,全家忙碌奔波”的现象极为常见。免陪照护服务是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能够有效减轻患者家属的照护压力和经济负担,减少因家属陪护不当而引发的医疗风险。

       国家医保局近期出台了护理类立项指南(试行)以及优化调整护理价格政策通知,其中新设立了“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试点地区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

       目前,四川尚未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且现有医保体系尚未全面涵盖免陪照护服务,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该服务模式的推广与应用。为了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照护需求,田超建议,应按年龄阶段划分,逐步将免陪照护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她解释,可将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作为纳入医保的首批免陪照护服务对象,因为该年龄段老人的照护需求最为急切,且家庭的照护能力相对较弱。在对首批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后,逐步将70~79岁的老人纳入医保范围,并依据政策实施效果以及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进行动态调整。在实现对上述年龄段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将65~69岁的老年人纳入医保范围。

       成都市作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自2017年起正式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在政策统筹、服务管理、部门联动、宣传宣讲等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可参照长期照护险试点经验,充分借鉴国内试点省市的经验,结合四川实际,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纳入医保试点,重点加大对失能老人照护的关注,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实现免陪照护服务的分年龄、护理等级的全覆盖。

       此外,田超建议,应依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自理能力、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等级标准,充分利用专业护理资源,提升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照护需求。根据护理等级,推行一对多的免陪照护服务模式。对于高等级护理需求的老人,提供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对于低等级护理需求的老人,提供一对多的标准化服务。通过一对多的服务模式,降低单个老人的照护成本,合理分配护理资源,提高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