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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9版(2025年0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减毒增效 中药“有一套”
□张秋兰

       中医常说“是药三分毒”,这句流传千年的古训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药物除了具有治疗作用外,也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实际上,中药的“毒性”与其治疗作用往往是相辅相成的。古人在长期实践中逐渐掌握了如何趋利避害的用药之道,形成了独特的中药减毒增效理论体系。

       何谓中药之“毒”

       在中医理论中,“毒”的概念比现代毒理学更为广泛。中药的“毒”不仅包括现代医学意义上的毒性作用,还包括药物的峻烈性质。《神农本草经》最早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其中“下品”多具有较强的毒性或强烈的药性。例如附子、乌头等具有显著毒性的药物,以及大黄、芒硝等泻下力强的药物,都被列入下品。陶弘景的《名医别录》开始将药物毒性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个等级。现代中国药典五个版本中,对于毒性中药的毒性分级标准分为“大毒”“有毒”“小毒”三类,且均在“性味与归经”下标注。

       中药毒性的成因

       中药毒性的产生与多个因素有关。首先是药物本身含有的生物碱、苷类等化学成分,这些物质往往具有较强的生物活性,既是药效的物质基础,也可能成为毒性的来源;其次,患者煎煮中药不到位,例如川乌、草乌、半夏等未先煎煮或煎煮时间不够;某些品种基源不对,随意混用,例如五加皮和香加皮,关木通和川木通分不清等;医生开具药物时配伍不当,没有注意中西药联合使用问题,例如麻黄和氨茶碱、地高辛等西药同时使用会增加对机体的毒性;炮制不当,如马钱子炮制时间不够,火力不足;某些中药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比如长期使用何首乌导致药物性肝损伤或神经毒性等,都是中药毒性的来源。此外,特殊人群用药不注意、药不对症,药物的产地、采收时间、储存条件、环境污染、农药残留等也会影响其毒性。

       中医用毒之道

       中医深谙“毒药”的双刃剑特性,在长期实践中总结出了多种控制和利用毒性的方法。最典型的就是炮制技术,通过特定的加工方法降低或改变药物的毒性。例如,附子必须经过加工炮制后才能使用,生附子剧毒,而炮制后的制附子毒性大减,可以安全应用。

       相畏相杀配伍是另一种重要的减毒方法。中药配伍讲究“相须相使”来提高药效,“相畏相杀”来减轻或消除某味药的毒性。如配伍甘草可以降低多种药物的毒性,生半夏的毒性能被生姜减弱或消除,黄芩可以制约附子的毒性等等。

       此外,合理的用药剂量和给药方式也是控制毒性的关键。中医有“大毒治大病”的说法,但必须把握好度,讲究“用毒之道,贵在适量”。一些毒性较大的药物往往采用外用的方式,既能发挥药效,又能降低全身性毒性反应的发生风险。 (据《大众卫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