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好消息你一定要知道!近日,国家医保局在江苏省苏州市正式启动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此举意味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模式再升级,只要家人在国内并且参加基本医保,自己个人账户里的钱就可以和他们共享使用,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国家医保局网站显示,目前已有江苏、河北等9个省份的31个地区(统筹区),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其他省份和地区将会陆续开通。
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改革之前,这笔钱虽然属于参保人个人所有,但使用条件受到医保政策限制,只能用于支付本人就医购药个人负担部分的费用。现实中,很多职工医保参保人距离“老了”还挺远,由于年轻时生大病的概率较低,个人账户使用有专门渠道,久而久之,这个钱袋子就“越来越鼓”。与此同时,有不少人跨省工作,长期不在父母、兄弟姐妹身边,一旦家人生病,只能“自掏腰包”表达关怀,无法调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资金。显然,因为参加的基本医保不同、医保统筹区域不同,家庭成员间隔了“一堵制度的墙”。
在管理层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的金额较大,长期处于“沉睡”状态,没有用到参保人员相互帮助减轻看病就医费用负担上。这使其已经难以满足“以健康为中心”的改革要求,具体表现为不适应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谱,不适应医疗技术的飞速进步,不适应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不适应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从“个人独享”变为“家人共享”,符合大家一起过好日子的期盼。职工只需要在线上申请并绑定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其他近亲属,其医保的个人账户就能够共用。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此次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启动,意味着共济打破了省域限制,丰富了使用主体,拓展了使用广度,能够让大量资金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推动家庭成员成为更为紧密的共同体。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各地处于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政策允许远在外地的子女用个人账户的钱给父母参保缴费,无疑解了很多家庭之忧,也为城乡居民医保维持参保率带来保障。
同样,也应看到,这项改革涉及的只是“存量”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并未对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制度分设情况进行调整,一家人分属不同医保身份的情况并没有改变。展望未来,研究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实现所有家庭成员获得一致的保障,应进入医保改革的日程,让亲情愈浓、日子越来越好。 (据《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