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医保积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介绍,近年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拓展辅助生殖类项目报销范围,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等。
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功能
为15.6万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32.4亿元
在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方面,四川成果显著。彭波介绍,自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确定。四川医疗保障部门不断强化其功能,2019年,全省实现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运行,做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更加夯实了生育保险的可支撑能力。
数据显示,2023年全省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218.9万人,生育医疗报销达44.1万人次,为超过19.2万新生儿家庭减轻经济负担8.5亿元,同时为15.6万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32.4亿元,人均达到2.1万元。
提高生育医疗待遇水平
12个市(州)完成生育医疗政策调整
“我们不断提高生育医疗待遇水平。”彭波说,为了更好发挥医保对生育的支持作用,近年来四川医疗保障部门指导成都市先行先试,建立了产前检查费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报销制度,并进一步提升了报销标准,参保群众分娩时,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最高可报销6000元、居民医保最高可报销4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还能多报销1000元。同时,省医保局还指导全省其余市(州)在基金可支撑的前提下积极跟进调整,进一步规范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提升保障水平。
截至目前,全省已有成都、绵阳、资阳、宜宾、巴中、广安、甘孜、雅安、攀枝花、广元、德阳、自贡12个市(州)完成了生育医疗政策调整备案。
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被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
彭波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崛起和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新业态”这一概念逐渐成为各个领域关注的焦点,很多“新业态”的从业人员也是适龄婚育的主要人群,有参加生育保险的迫切愿望和现实需要。
四川医疗保障部门也关注到了这部分参保群众的诉求,在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充分保障“新业态”就业群体的生育权益,该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一举措是在广泛调研与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推出的,充分考虑到了这一庞大群体的迫切愿望和现实需要。”彭波介绍,预计政策实施后,全省每年约有超过1.6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受益,人均减少生育负担近2万元。
助推医保生育优化政策
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我们还全力助推医疗保障领域生育优化政策。根据我省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以育龄人口发展趋势推算,我省约有25万不孕症患者有助孕需求。”彭波介绍,四川积极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今年9月30日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新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仅在相关项目编码、名称等方面与外省保持一致,还基于医疗过程整体考量优化了“服务产出”与“价格构成”,同时将价格管理模式由市场调节价转为政府指导价。以某大型医疗机构为例,“试管婴儿”所需的医疗服务费用已从以往的约4万元降至2万~3万元之间。
优化生育经办管理服务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现“掌上办”
此外,四川医保在生育经办管理服务方面持续优化升级。通过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统一办理材料等,依托四川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实现参保登记全程网办。报销费用给付周期缩短,线上能结算的当场结算,特殊情况可通过四川医保APP等多渠道线上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还积极参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联合多部门实现7项业务“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网受理、一站服务”,并拓展群众办事入口至“天府通办”APP,实现“掌上办”,把对新生儿的关爱送到“床旁”“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