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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出台
核酸检测“全员”变“区域”
据《健康报》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出台《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三版)》(《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第三版《指南》更加强调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基础上,精准划定检测范围,将第二版《指南》中的“全员”修改为“区域”,区域大小由疫情防控需要决定,指导各地对划定的区域完成核酸检测。是否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全员核酸检测,应取决于科学研判,服务于疫情防控的需要。同时,为适应奥密克戎等新冠病毒变异株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划定范围的核酸检测应在24小时内完成,以进一步提高疫情“早发现”能力。


新版《指南》中的“区域”包含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可能小到一个楼栋,也可能大到全市范围,具体要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需要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新版《指南》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所在的设区市,包括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应在24小时内完成划定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任务。


在确定检测策略方面,新版《指南》指出,设区市联防联控机制要第一时间科学划定风险地区和区域核酸检测范围并动态调整。原则上,疫情发生后的前3日,每日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摸清社会面潜在风险;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筛查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筛查范围和频次。若社会面风险未得到控制、风险点位不清,则继续每日开展一轮区域核酸检测。当社会面风险得到控制、风险点位基本摸清时,可根据病例分布情况,针对有关街道、社区、小区划分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每日一检,非重点区域可视情况隔日一检或3日一检,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逐步缩小核酸筛查范围,提高筛查精度,科学精准筛查。各地可结合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有关要求,推进“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的监测模式,增加抗原检测作为区域核酸检测的补充手段。


新版《指南》对各地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所需的采样人员数、核酸检测能力给出了测算指导。新版《指南》强调,在启动区域核酸采样1个小时后,应将首批样本转运至检测机构,使检测机构开始运行。后续样本可每半小时至2小时收集转运一次,保证采集后3小时送达实验室。优先转运封控区、管控区的样本,保证不超过2小时转运一次;边远乡村、山区、牧区视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转运时间及频次。可参考每次送样数量约为检测机构单日检测能力的10%,以便有序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