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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5版(2022年02月0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别让“隔离险”成了营销噱头
张国栋

“59元防疫险,居家隔离1天能领200元,一杯奶茶钱保障一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很多保险公司推出“隔离险”。对于消费者来说,集中隔离有的需要自摊费用,同时也耽误不少时间,如果能通过购买保险的方式获得经济方面的补偿与支持,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然而现实是,投保过程很轻松,想要理赔成功却困难重重。不少消费者表示,自己在申请理赔时才被告知,保险条款明确规定次密接、非自费、居家隔离、境外回国、全域管控均不在赔付范围内,最终获赔失败,认为自己是“被割了韭菜”。


    这固然有消费者只想“在家躺赚”而未细究投保规则、保险合同的因素,同时由于“隔离险”的险种形态和责任都比较创新,在销售和理赔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模糊或易混淆的地方,但也不排除保险公司无视消费者应有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甚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故意“留了一手”,结果让“隔离险”成了一个口惠而实不至的营销噱头。否则就不可能大都“最终获赔失败”,而只有保险公司从中获利了。


    早在2020年2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就曾表示,为防止侵害消费者权益,银保监会禁止保险公司开发专属新冠肺炎保险此类单一责任产品,防止出现以疫情为营销噱头炒作保险产品。


    从目前情况看,市面上常见的“隔离险”大多是一年期以内的意外险。这看似不属于“禁止”项目,但打着“隔离险”的旗号营销,到头来却出尔反尔,致使“说好了”的“隔离险”言而无信,名存实亡,消费者“被割了韭菜”,又属于什么呢?


    无论如何,不能让“隔离险”成了营销噱头。这除了消费者投保要谨慎,保险公司要自律,更主要的是,监管部门有必要对症下药,该规范的规范,该叫停的叫停,给市场各方以明确的指引和遵循,防止无良商家在政策法规层面打擦边球,进而出现以疫情为营销噱头炒作保险产品的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