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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3版(2021年11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院长收受9人贿赂2118万余元
大“蛀虫”落马前后,多名下属被查办
据南方都市报

    首个被点名的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今年69岁,曾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长达近8年之久。2020年12月30日被查时,他已退休4年多。


    李元峰的老搭档,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共事22年,曾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8年之久的马昌礼,也在退休7年后被查。去年8月,马昌礼涉嫌贪污、受贿受审,他被控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采购方面受贿871万余元,他当庭认罪认罚。


    值得注意的是,两人被查出都在退休后仍在利用影响力大肆收黑钱,直到落马时为止。

 

涉嫌受贿2118万余元
退休后还在收黑钱

 


    李元峰,1952年6月生,四川通江人,大学毕业就进入四川省人民医院工作,1999年10月开始担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后晋升常务副院长、党委副书记,2007年4月升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至2015年1月卸任,担任四川省人民医院“一把手”长达近8年之久。李元峰离开四川省人民医院后,任职省政协常委、文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3月退休。


    2020年12月30日李元峰被查,今年7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纪委监委通报称,李元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在医疗设备、药品、耗材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据此次通报,2003年至2020年,李元峰利用担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王某向省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耗材提供帮助,先后29次收受王某所送现金及美元;为刘某向省医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先后11次收受刘某所送现金及刘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装修费。李元峰收受王某等9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8万余元。同时,李元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这意味着李元峰在当上四川省人民医院副院长的第4年就开始收黑钱,在2016年退休后,仍在利用影响力敛财,直至落马为止,贪腐时间跨度长达17年。


    李元峰是四川省纪委监委在省人民医院查处的大“蛀虫”,在他落马前后,多名下属被查办。

 


曾任8年纪委书记
被控敛财871万

 


    2019年11月,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高级工程师马昌礼被查。


    马昌礼与李元峰同岁,1952年8月出生,重庆万州人,1990年调任四川省人民医院设备处工程师,此后与李元峰共事22年。1999年12月,马昌礼出任四川省人民医院长助理、设备处处长、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升任省人民医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高级工程师,担任省人民医院纪委书记长达8年,2012年8月退休,退休7年后被查。


    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称,马昌礼长期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搞权色交易;道德败坏;大肆收受财物、侵吞公共财产。


    去年8月,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马昌礼贪污、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四川省人民医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期间,省医院纪委、监审处对护理部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直属部联合举办培训班收取的学员费进行清理时,发现护理部有多笔结余经费共计人民币150余万元,应当上缴省医院财务账上而未上缴,相关人员将此事报告了时任省医院纪委书记的马昌礼。


    马昌礼与他人共同商量,将上述清理的费用,部分用于省医院日常接待,其余由大家分散存放保管。其中,被告人马昌礼保管28万元,将其用于本人的日常生活支出,直到案发均未归还。


    2007年至2019年,马昌礼利用担任省人民医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医用试剂采购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871.6489万元。


    这意味着马昌礼与老领导李元峰一样,在退休的7年间仍在利用影响力敛财。


    马昌礼当庭认罪认罚,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

 


多名下属被查办

 


    除了李元峰、马昌礼两名退休多年的老领导被查,四川省人民医院设备部两名正副部长涉嫌严重违法同日被查。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2020年1月23日,四川省人民医院离退休党总支书记刘刚、四川省人民医院服务中心副主任康宏双双被查。刘刚和康宏均是“70后”,2009年至2012年,二人分别担任四川省人民医院设备部部长和副部长。


    此外,四川省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原主任医师冯海龙也落马了。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2019年,四川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在“三医监管”平台上发现,冯海龙的数据存在异常,他用的某一类高值耗材占了医院整个使用量的百分之八十,使用量非常异常,迅即跟踪这条线索,经过初核就移交到了纪检监察部门。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冯海龙接受某医疗器械公司销售代表请托,在手术中使用该公司销售的耗材,并按照耗材价格的30%比例或固定价格,多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回扣。冯海龙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