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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1版(2021年08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依法关停整改 违规接诊医疗机构14家
宗禾

    自7月25日泸州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以来,泸州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立即部署,紧急动员,全面行动,由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及各县区大队联动出击,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含核酸检测机构)、隔离观察场所、公共场所等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隐患漏洞,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截至7月28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54人次,检查各级各类单位(场所)共20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0余份。


    卫生执法人员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未落实疫情防控核心制度的医疗机构坚持“零容忍”,重拳打击违规行为。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少数诊所和卫生室违反规定擅自接诊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为泸州市疫情防控工作增加了较大的风险隐患,卫生监督员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及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向相关诊所下达了责令关闭整改的监督意见书。截至7月28日下午5时,全市已关闭整改诊所共计14家,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