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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文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明年 所有县医院服务能力基本达标

       ●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力争所有的县医院均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 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

       ●到2030年,力争县域内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

       ●到203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本报讯(记者 白华宇)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我省将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健全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力争所有的县医院均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 的乡镇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到2030年,力争县域内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运行机制更加完善,投入机制更加健全,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形成。

       统筹优化医疗资源

       400个左右“次中心”建设提速

     《意见》提出,我省计划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其中,依托中心乡镇卫生院,规划建设400个左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对服务人口多、服务需求较大、短期内找不到合格乡村医生且邻(联)村医疗卫生服务难以覆盖的行政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务人员开展派驻服务。对医疗卫生人力不足、服务能力较弱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医务人员开展派驻服务。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全面平稳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更多自主权,推行编制、岗位、人员、经费、管理、财务、药物、信息“八统一”,促进人才、技术、管理、服务真正下沉。

       发展壮大人才队伍

       提高紧缺岗位医生薪酬水平

       针对乡村医疗人员队伍建设,《意见》提出,加大全科、儿科、麻醉、影像、口腔、中医、公共卫生、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职业健康等紧缺人才供给。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支持各地全面落实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相关倾斜政策,根据需求合理确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鼓励通过人才柔性引进、退休人员返聘、对口帮扶、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宽基层人才引进渠道。

       在收入和待遇保障机制方面,《意见》要求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统筹平衡乡镇卫生院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支持完善内部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向关键和急需紧缺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儿科、全科医生等紧缺岗位专业医师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原则上将不低于70 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绩效工资核定向签约服务质量好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服务医师倾斜。

       推动服务能力升级

       百万人口县至少有1家三甲医院

      《意见》提出,我省各地将强化县级医院县域引领功能,支持县级医院创建等级医院,常住人口超过50万的县,至少有1家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标准;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县,至少有1家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甲等标准。推动县医院建设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互联网+”便民服务,推进区域内健康体检、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的数据汇聚治理,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

       为提高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意见》提出,持续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