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医院科室更多使用其销售的医用耗材,李某及其公司以“回扣”方式,向淮北市人民医院、淮北市妇幼保健院、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濉溪县医院、濉溪县中医院的39个科室行贿1823.8万元,涉及120急救中心、骨科、儿科、妇产科、心内科、普外科、麻醉科、肛肠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血液透析室等多个科室。
李某及其公司销售的耗材种类较多,回扣比例一般按销售额的15%到20%计算。一套心脏起搏器提成4600元,一个超声刀提成800元,一支止血粉提成500元,一桶消毒液提成20元……据法院判决书记录,多的科室不到3年间就收其回扣160多万元,平均每个月收入4万多元;少的科室8个月收其回扣6000多元,平均每个月800多元。
上“搞定”院长,下“搞定”医护人员,为了让这条腐败利益链“顺畅运行”,中间还需“润滑”多个职能部门。据判决书显示,以淮北市人民医院为例,李某及其公司还分别向招标办、设备科、财务科等负责人行贿。纵观安徽多起医卫腐败案,以“统方费”“加班费”“会务费”“药品推广费”等名义给予医护人员“回扣”,是一种普遍现象。
一位办案人员介绍,涉案医卫人员在商业贿赂的驱使下,将处方单变成了“提款单”,帮助商家实现巨额利润。
医护人员成为商家的“业务员”,科室主任与商家确定回扣比例,医生开处方,护士统计使用量。安徽某医院骨科护士长仅从一家耗材供应商处就收取了210万元回扣,在科室内私分;大专家成为商家的“推销员”,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原院长、安徽省超声医学工程学会原会长张新书,收受贿赂340余万元,利用影响力帮助商家组织产品推介会;学会协会成为商家的“联络员”,全省各类医学学会、协会众多,覆盖所有专业,依附行政权收取商家赞助费,以年会、论坛等方式为商家搭建营销平台。
“医疗卫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涉及的部门多、人员多,单个人员很难完成犯罪。”一位办案机关负责人说。
腐败侵蚀公益性
部分公立医院药价虚高
坚持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当前我国医改的重要原则。安徽省委在巡视巡查中发现,安徽有的公立医院严重偏离公益性,把医院当企业经营,把医疗服务当商品交易,侵吞医改红利。在关键环节问题多发,招标采购中内外勾结、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等屡屡发生,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大肆利益输送。
“上世纪80年代后期,医药采购出现回扣问题,所以医院开始招标,后来发现还不行就到县卫生局招标,后来又升级到市里招标,又到省里招标,但还是有问题。”安徽一位曾任公立医院院长后担任民营医院院长的人士说,他“下海”后才发现,同样的药品、耗材、设备,民营医院购买的价格一般比公立医院要低40%或更高。
其介绍,比如飞秒激光设备,公立医院买1台约800万元,在民营医院不到500万;骨科手术用的高档钢钉,公立医院买一般2000元以上1颗,民营医院只需要900元。“我有朋友在医药公司,他说即使按民营医院的价格,他们还有钱赚。”这位业内人士说,招标采购价格总体“虚高”,拉高了公立医院的成本,为之买单的是病人和医保。
商业贿赂带来不正当竞争,破坏了经济秩序,腐蚀了医院风气,诱发过度医疗等问题。
比如安徽舒城县人民医院2015年与某药企开展核磁共振项目合作,医院时任核磁共振室负责人汪某与药企商定,每检查患者1个部位,药企以“加班费”名义给医院工作人员12元回扣。2015年至2018年,汪某与该院医生鲁某、护士伍某等人,共收受“加班费”54.6万元并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