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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版(2023年09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不续聘编外人员 医院规定寒人心

       陕西一家公立医院,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将“到龄不续聘”写入官方文件。该医院2023年修订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已取得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特殊紧缺岗位的聘用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该文件显示4月28日印发,并标明抄送当地卫健局。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表示,无论是连续工作满10年,还是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不要求,该医院早就应该跟她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他指出,医院在本单位的制度文件里规定到龄不续聘也是违法的。

       企业希望用工年轻化无可厚非,但不能以牺牲老员工的合法利益为代价。劳动者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被辞退,离开熟悉的工作岗位,夹在劳动年龄与退休年龄的缝隙,进退两难,他们又应当何去何从?归根到底,每个人都会经历44岁、55岁,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者青春四溢时笑脸相迎,却在他们步入中年后弃如敝履。如若企业单位一味放任“年龄歧视”,在用人方面频繁打“擦边球”,于情不合、于法不容,最终寒了的会是广大劳动者的心。

       劳动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保障,也是社会发展的稀缺资源。中老年劳动力不仅是新生劳动力成长的引路人,也为新生劳动力的成长提供了时间。从这一层面来看,新生劳动力与中老年劳动力并不全然是水火不容的竞争关系,他们相互扶持、相互竞争、不断流动,由此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这也要求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平等用人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与工作氛围。与此同时,广大劳动者也应当主动了解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