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实施重点监测,在全国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中抽取不少于1500家机构,在全面监测工作基础上,对药品使用与疾病防治、跟踪随访相关联的具体数据进行重点监测。并以国家基本药物、抗癌药降价专项工作药品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品种为重点,按照要求开展药品使用监测。
此外,通知还提出,2020年,监测范围基本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逐步实现对所有配备使用药品进行监测。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主自愿参与药品使用监测工作。
通过监测,优化医院用药
《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有三级医院2548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442个),二级医院9017个,一级医院10831个,未定级医院1061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43639个。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国家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将为各级卫生健康药政管理部门开展药品配备使用情况监测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为今后全面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3日的通知提出,药品监测数据可以不断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结构,提高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促进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 控制不合理药品费用支出;提出改进药品剂型、规格、包装合理化建议,引导企业研发生产适宜临床需求的药品。
不难看出,国家对近万家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进行监测只是开始,对监测所得的数据进行清洗,发现药品不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差异、用药安全等问题才是下一步动作,而针对这些问题,国家相关部门或出台更具有针对性的政策进行管理,而这才是药企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