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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印发
严打违法违规使用“看病救命钱”行为
记者 陈丽娜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2月1日正式施行。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违法违规使用基金伤害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促进大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有效线索是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维护基金安全的有力保障。

       记者了解到,《办法》共有18条,明确了举报奖励适用范围,奖励的原则、条件、标准、发放、领取、兑付、收回等有关内容,规定奖励范围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设置奖金上限为20万元,下限为200元。同时,对于举报人通过伪造材料、隐瞒事实等方式骗取举报奖励的情形,明确医保行政部门有权收回违法违规领取的奖励,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依法举报。

      《办法》明确,举报人可以直接向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发生地或机构(人员)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四川省医保局举报电话:028-8653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