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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1版(2025年11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四川生育津贴申领指南

       四川省医保局此前印发相关通知明确,从9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职工,由职工或其委托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将生育津贴按程序直接发放至职工本人。

       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参保女职工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四川医保APP、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线上办理生育津贴申领。申请时,在生育津贴申领功能模块选择对应的生育结算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即可完成申报。

       线下申领:参保女职工或其委托人可持身份证明、生育出院证明或诊断证明至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申领。对财政供养单位的非财政供养人员还需提供《生育津贴申领承诺书》。

       怎么查询

       适时掌握生育津贴发放情况,可以选择自己办理申领的线上渠道,或者直接到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经办服务大厅窗口查询。单位经办人员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本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情况。

       其他事项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其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原则上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领。 (据四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