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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0版(2024年03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小小消费者 权益别忽略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儿童作为消费者和使用者的一分子,也属于权益维护的一大主体,相比其他消费群体,儿童群体对产品和服务的认知从表达和沟通上相对处于弱势,再加上如今是信息化时代,多数不良产品是通过互联网曝光的,他们的诉求更难被大众看到,导致儿童作为消费者的权益更容易被忽略。

       今天带大家认识有哪些息息相关的儿童消费者权益,并教儿童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权。但是这更多需要父母或家庭、社会教育,如果觉得有用,希望能对儿童言传身教,真正帮助他们树立安全消费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创造更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让孩子知道常见的消费陷阱

       孩子大了,很多家长会给孩子零花钱,让他去购买自己需要或喜欢的物品,这个时候,我们一定不能放任孩子“随便消费”,该给孩子讲的防骗常识一定不能偷懒。

       1.告诉孩子不要贪小便宜

       现实生活中,“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一些商家搞“买×送×、充×××送×××”等大力度促销活动,可能就暗藏猫腻,等消费者把钱掏了,就会发现被坑了。还有的商家以“免费/低价体验”这样的噱头吸引人的注意,而消费者一旦进店,就不会那么一回事了。我们可以结合身边的实际例子,以讲故事的形式教育孩子:小便宜里可能暗藏陷阱,一定要谨慎!慢慢地,孩子可能就会练就一双识别诡计的火眼金睛。

       2.告诉孩子不能私自透露家长电话号码给商家

       一些商家以小礼品为诱饵,诱导不谙世事的孩子留下大人的联系方式,遇此情景,家长一定要严肃告诉孩子:不能擅自做主把大人的电话告诉这些人。

       3.告诉孩子“三无”产品或过期商品不能购买

      “三无”产品,一般是指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来路不明的产品。一般,正规的商超不会出售这类违法商品,家长可以在带孩子购物时,手把手教孩子认识这些常识,并跟孩子一起计算商品有效期,临期的打折商品要谨慎购买。此外,还可以跟孩子讲一讲“三无”产品以及过期、变质商品对我们的危害,告诉孩子,无论价格多低,这类不合法的商品都不要购买!

       4.告诉孩子“如果感觉自己被骗了”,第一时间告诉大人

       即使是10多岁的青少年,在消费购物这件事上,也是个经验不足、难辨是非的“小娃娃”,很容易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如果孩子被不良商家骗了,家长不要一味地指责孩子,伤害了亲子关系更不利于孩子成长,父母除了要当好孩子的防骗指导师,还要做孩子坚强的后盾,帮助孩子争取合法权利,而不是让孩子独自面对,背上心理枷锁!

       教会孩子五种维权途径

       1.协商:如果购买到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处理。

       2.调解: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登录315官网反映问题,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投诉:向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自己遇到的问题进行投诉,例如:工商、质检等。

       4.仲裁:可以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诉讼: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小教导孩子有关消费常识

       家长要教导孩子一些有关消费的常识,让孩子从小学会保护自身合理权益的道理。

       小学生(低年级):受限于孩子的年龄和认知水平,家长可以教孩子一些简单识别商品的知识。比如,学会认识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让孩子知道什么是“正常商品”“临期商品”和“过期商品”。

       小学生(高年级):这个阶段的孩子,家长可以教导孩子客观看待商品。比如,哪些内容是商家宣传,哪些内容是真实的商品情况反映。家长要告诉孩子,在消费时,他有权知道商品的情况,对于有疑问的部分也可以询问商家。

       中学生:对于中学生,则可以学会如何辨别“三无”产品,并学会如何在网上搜索产品相关信息;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

       消费小常识

       1.要让孩子认识食品安全QS标志,看食品包装是否合格。

       2.教育孩子在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七防”,即防过鲜过艳,防不正常白,防保质期过长,防反自然生长,防小作坊加工,防价格过低,防散装。

       3.家里长辈可以带领孩子寻找家中物品是否出现过期现象,并认识标识。

      ●见到有绿色标志,就可以放心购买。绿色食品品种主要有粮食、油类、肉类、奶制品、蛋、饮料、酒类、咖啡、可可、茶叶等。

      ●带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此产品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准许进入市场销售。适用范围:从米、面、油、酱油、醋的加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等必须有“QS”标志方可出厂销售。

       ●有机食品是指按照规定方式生产和加工的;产品符合国际或国家有机食品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粮食、食用油、菌类、蔬菜、水果、瓜果,干果,奶制品、禽畜产品、蜂蜜、水产品、调料等。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但不能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通过学习以上知识,希望孩子们可以树立消费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一起创造更有利于孩子们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