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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6版(2023年11月1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医疗机构支持托育服务要坚持“五抓”
□姜岱伶

       在贯彻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托育机构创新发展的实践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抓什么、怎么抓?基于巴中市巴州区托育机构建设实际,要坚持“五抓”:

       一抓政策支持 增强发展动力

       面对婚育年龄推迟、养育成本加大、生育意愿降低等人口发展新情况,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大托育服务扶持力度,除允许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外,应出台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托育服务,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托育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健康管理。同时要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纳入部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予以倾斜,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助力托育服务的能力。

       二抓阵地延伸 加大托位供给

       近年来,巴州区抓住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托育机构建设的发展机遇,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民营+赞助”等多种方式加快托育机构建设,目前中心城区登记备案托育机构有9家,新增托位736个,虽然缓解了部分家庭托育压力,但在一些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托位紧缺的现状尚未根本解决。在此背景下,一方面要支持各级妇幼保健、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托育服务园(所)建设,把托育服务阵地延伸到医疗卫生体系。另一方面要鼓励妇幼儿童医院、各类综合医院儿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并享受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托育机构建设项目补助政策,全方位加大托位供给。

       三抓技术保障 提高服务水平

       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安全风险大、技术要求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一要着力加强托育机构卫生健康咨询服务,指导托育机构建立良好的生活养育环境,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二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服务技能培训,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普及婴幼儿生长发育知识,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三要开展婴幼儿订单式服务,将婴幼儿日常健康管理、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等健康服务纳入“订单式签约服务包”,并与托育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合力打造优质高效托育环境,确保幼有所育。

       四抓机构监督 消除安全隐患

       保障在托婴幼儿安全健康是托育机构的首要职责,也是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内在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选派有育儿经验的全科医生或专科医生深入托育机构开展婴幼儿健康安全技术指导,督促落实托育机构建设标准、环境卫生、疾病防控、安全保障等各项要求,完善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做好托育机构食品储存、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卫生监督。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健康随访,守住在托婴幼儿健康安全底线,筑牢托育机构安全管理防线,让在托婴幼儿吃得放心、玩得开心,家长托得安心。

       五抓示范引领 促进医育融合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创新托育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项目,切实把小儿推拿、穴位贴敷、药浴等中医药保健技术推广到各类托育服务机构,把婴幼儿常见病、多发病防控措施落实到托育机构日常管理之中,打造一批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的示范典型,创建一批医疗卫生机构爱心托育用人单位,通过示范带动,促进医育融合,为提升城乡托育服务发展整体水平创造良好的健康条件。(作者系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