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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版(2023年07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今年医保药品目录 调整方案有哪些亮点

       7月1日起,2023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正式开启申报工作,这是从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第六年的调整。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布的《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3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适应证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针对此次变更获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和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等。

       其中,针对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纳入“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以及罕见病治疗用药,则不设置获批时间的限制条件。此外,今年的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不再将新冠用药单独作为药品申报条件,而是按照一般创新药品类型进行申报。

       根据《工作方案》,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国家医保局将组织药学、临床、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工伤保险管理等方面专家开展联合评审。经评审,形成拟直接调入、拟谈判或竞价调入、拟直接调出、拟按续约规则处理等4类结果。预计相关药品经现场谈判或竞价后,最终目录调整结果将于今年11月公布。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加快医保谈判节奏,推动一大批独家品种的抗癌药、罕见病用药以适宜价格纳入医保,加上医保报销,已累计为患者减负超5000亿元,切实减轻百姓看病就医负担。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