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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15版(2026年04月2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玩笑过度 职场惊吓需担责

职场玩笑切莫越界。近日,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玩笑”的案件。

事发当日,在吉林省公主岭市某公司的办公区,大部分同事已经下班,只剩下原告孙某某还在工位上专注处理工作。连续多日的熬夜加班让她身心俱疲,神经一直紧绷着。她全神贯注核对数据,整个人沉浸在自己的工作节奏里,对周围的动静毫无防备。

就在这时,同事吴某某路过她的工位,一时兴起想和她打招呼,或是开个小玩笑。他没有出声呼唤,而是快步走到孙某某的工作区域窗边,猛地抬手用力敲击窗户玻璃。

“咚!”一声清脆又突兀的声响,在寂静的办公室里格外刺耳。孙某某正高度集中注意力,被这突如其来的惊吓狠狠击中,身体瞬间僵住,心脏猛地一缩,紧接着就感到一阵剧烈的心悸,胸口发闷、呼吸不畅,手脚都忍不住发软。

她强撑着缓了好一会儿,不适感不仅没消失,反而越来越严重,心慌得坐立难安。察觉到情况不对,孙某某赶紧前往医院检查,最终被诊断为心律失常-室性期前收缩,不得不住院治疗5天。

事后,孙某某认为自己的身体损伤是吴某某突然敲窗惊吓所致,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损失;可吴某某觉得自己只是无心之举,不过是职场间普通的互动,根本没想过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反复协商,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孙某某最终将吴某某起诉至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454元。

■法律延伸

职场互动的法律边界警示

1.玩笑行为≠免责盾牌:即使是无恶意的玩笑,若在特定环境下对他人造成惊扰并诱发损害,仍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2.特殊体质≠风险自担:即使被侵权人存在基础疾病或易疲劳状态,侵权人也不能以“不知情”为由完全免责,仍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3.办公场所的注意义务:职场互动需充分考虑环境和他人状态,避免实施可能造成惊扰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尤其对处于疲劳、高压状态的同事,需尽到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

法官提醒:职场互动的边界在于“尊重”与“审慎”。即使是看似无害的玩笑,也需充分考虑他人的身体状况和心理承受能力,避免因一时疏忽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同时也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据“钱江晚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