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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面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
本报记者 顾钧竹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出17条具体举措,全面加强对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

《方案》提出,在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方面,全额资助孤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规定给予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提高年度救助限额。

在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方面,加强6岁及以下儿童残疾早期筛查、干预和康复服务。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施布局,将具备条件的基层智能化康复中心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目录。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推动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市(州)、县(市、区)全覆盖。

在加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方面,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全覆盖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及早发现、防范、干预困境儿童心理行为异常情况。畅通心理关爱服务热线,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测评估反馈及联动关爱机制,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时提供心理健康支持。

孤独症儿童享有哪些关爱服务?

胡素娟表示,对孤独症儿童的关爱服务,四川省残联联合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卫健委、医保局等八部门制定了《四川省孤独症儿童关爱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8年)》,着力构建覆盖筛查、康复、教育、家庭支持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在筛查诊断环节,省残联正推动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具有孤独症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确保儿童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就能便捷享受服务。

康复服务方面,将在完善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加强人才培养、规范康复机构管理、定点康复机构质量控制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康复服务质效。

同时,开展孤独症儿童教康融合行动。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研究制定孤独症儿童教育指南,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学校生活提供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拓展送训补贴等救助内容,推动符合条件的孤独症儿童“应救尽救”。

残疾儿童如何申请康复救助?

胡素娟介绍,6岁及以下残疾儿童申请救助需满足四项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残疾人证或符合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专业评估确认有康复适应指征。符合条件者,可由家长或监护人向户籍地(或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残疾儿童将被统筹安排至定点康复机构接受专业服务。

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县级残联根据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安排到相应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