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继莲)日前,绵阳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印发《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主要内容包括病种管理、病种认定、经办服务、待遇保障、就医管理、费用结算、监督管理等,该《细则》已于本月开始施行。
记者了解到,本次调整后,绵阳市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数量由原来的51个(含亚类)增至85个(含亚类),实现了与省病种库的全面同步,将全省统一规定的病种全部纳入绵阳市保障范围。例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焦虑症等疾病均纳入保障,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细则》按照病种特点及诊疗规范不同,将门诊慢特病分为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两类管理。
异地就医方面,办理了长期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门诊慢特病费用可进行异地联网结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可凭票据、费用清单、处方等材料回绵阳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在认定方式方面,原已认定为门诊慢特病的,无须重新认定,按规定继续享受待遇。绵阳市现有病种未列入全省病种的,按规定继续享受待遇,但不再新增认定。新增认定可向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或具备认定资格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