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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6版(2024年11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过度医疗当休矣
□丁家发

       今年10月初,江苏南京高淳的李先生因前列腺炎到南京某医院检查。该医院称问题严重,有癌变可能,甚至会丧失生育能力。李先生在医院治疗了14天,共计花费超过16万元。然而,当李先生去南京某三甲医院复查时,却意外得知,同样的前列腺炎诊断,三甲医院给出的治疗方案却简单得多:只需保证休息、生活规律,甚至不需要服用药物,身体即可逐渐康复。

       本来不吃药就可以自愈,却在南京这家民营医院花费16万元治病,无疑令患者李先生愤懑不已。这种“小病大治”的过度医疗现象,在不少医院特别是民营医院普遍存在,不仅严重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也加剧了“看病贵”的社会问题。岂能把患者当成挨宰的“羔羊”?如此过度医疗,理当休矣!

       随着我国医改的不断推进,“以药养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许多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然而,在一些民营医院,医生收入往往与开处方、做手术挂钩。在利益的驱动下,滥开药、开贵药、“小病大治”等乱象屡见不鲜,难以遏制。开什么药、做什么手术,通常由医生决定,患者则没有发言权。大多数患者为了治病,只能“全单照收”。若医生不讲医德,为了私利,往往会夸大病情,让患者多吃药、吃贵药,甚至通过恐吓手段迫使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手术。

        针对医生开单提成、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各地卫生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遏制。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类似行为严惩不贷。情节严重者,应吊销医师执照;若涉及犯罪,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从而形成震慑,扭转不良医德医风。另一方面,若医院存在摊派任务、将医生收入与开单挂钩等行为,应立即整改。对患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适当赔偿,让医院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应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查,严格规范医院或医生开处方、制定医疗方案的行为,杜绝“天价处方”和过度医疗乱象,切实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据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