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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立三级医院
每年至少派3名专家驻守县域医共体帮扶指导
乡镇卫生院
至少有1名县级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
县域医共体单位
整合行政后勤等资源,设置“十大管理中心”
县级中医医院
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
本报讯(记者 白华宇)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省药监局等10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就进一步深化全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深化医改、促进城乡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对县域医共体组建、管理、运行、服务能力提升和支持政策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实施方案》,四川计划借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深化城乡医疗卫生融合,推动人口较多或面积较大的县组建2个以上县域医共体,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鼓励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2027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全部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
《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各地建立市包县、县包乡、乡包村帮扶机制,城市公立三级医院每年至少派出3名专家驻守县域医共体进行帮扶指导,每批驻守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县级医院向乡镇(街道)派驻临床、管理人才,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县级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常年服务。
《实施方案》提出,赋予县域医共体在岗位管理、人员招聘、中层干部聘任、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更多自主权,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名,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县域医共体提名并征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意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四川各地将整合县域医共体单位行政后勤等资源,设置县域医共体党务行政、医疗管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人力资源、财务运营、医保管理、药械采购与药事管理、信息管理、监督管理、宣教文化等“十大管理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简化办事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各成员单位人力资源统筹使用办法,通过县聘乡用、乡聘村用、集中培训等方式有序双向互派。
为加强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县域医共体统一建立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机构间转诊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医共体统一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将辖区内重点人群划分为若干网格,推进社区健康管家签约服务。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和流程,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优先保障由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县级中医医院要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县域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的龙头作用,加强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培训指导,推动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
薪酬管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落实“两个允许”,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允许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分配。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建立以岗位为基础、绩效为核心,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重点向工作任务较重、条件相对艰苦的岗位倾斜,支持对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年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