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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头版(2024年09月1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满足群众就近就医需求 ◆年底实现所有行政村至少一所村卫生室可医保支付
四川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本报讯(记者 白华宇)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健康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到2030年,乡村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居民能够便捷获得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个人医疗卫生负担可承受。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市(州)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近日,两部门联合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2024年底,各市(州)原则上所有行政村至少有一所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根据本地村卫生室管理方式、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合理确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的管理模式,分类推进。对已经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医保部门通过乡镇卫生院结算村卫生室医保费用。对正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原则上将这一类视同已经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村卫生室与对应的乡镇卫生院建立临时管理关系,通过乡镇卫生院代为结算。对短期内不具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统一组织村卫生室集中申请医保定点。医保部门进一步简化申请条件、优化申请流程,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指南和咨询服务。对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经评估合格后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通过医保专网实现医保结算。

       各地要加快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积极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资金予以支持,通过在县域内调剂设备、统筹政府专项经费等方式,为村卫生室配齐满足诊疗服务和医保联网结算所需的基本软硬件设备,满足村卫生室开通医保联网结算的基本条件。今年10月底前,各市(州)医保部门进一步简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的评估指标和流程,缩短村卫生室定点申请的办结时间,优化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经办流程,做到条件成熟一个纳入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