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页 版面概览
往期回顾
   
当前:2版(2024年06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食品生产日期 不能“捉迷藏”
□孙懿

       随着人们对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食品的需求不断增长,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食品标签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问题逐渐增多。

       生产日期“捉迷藏”,怎么破?不久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包括“采用‘见包装物某位置’的形式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其位置应当清晰明显、描述准确、易于查找”“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颜色与日期颜色对比明显的形式清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内的8条规范,以鼓励企业优化标签标识,方便消费者清晰辨识相关信息。

       食品包装上的标签是食品的“身份证”,为何一些食品企业却要遮遮掩掩搞些“小操作”,让消费者难以查看和辨识呢?究其原因,成本因素或许是主要考量。有经验的消费者一定清楚,超市货架码放食品,往往是按照生产日期从近到远的顺序,越靠里的越新鲜。如果一眼就能看到生产日期,消费者便总会优先选择最新生产的食品,导致临期食品无人问津。此外,一些食品企业为了快速吸引消费者眼球,过分追求包装的美观度,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注,仅满足字号大小的最低要求。

       食品生产日期是否被清晰地标注出来,是关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大事。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食品相关产品标识信息应当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可见,生产日期“捉迷藏”涉嫌违法违规,应依法予以处罚并勒令其整改。只有正确发挥标签的应有作用,才能为百姓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